防爆选型:
在危险场所中安全地使用爆炸性环境用内燃或电动叉车的前题条件是合理的选择、正确的操作和必要的维护。合理的选择防爆叉车,必然涉及到与其所在的危险场所要相适应。因此,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危险场所?它又是如何划分的?
危险场所就是由于存在着易燃易爆性气体、蒸气、液体、可燃性粉尘或者可燃性纤维而具有引起火灾或者爆炸危险的场所。典型的危险场所,如石油化工行业中爆炸性物质的生产、加工和贮存过程中所形成的环境、煤矿井下(由于煤层中不断渗透出的甲烷气体而形成的工作环境)等等。按照GB 3836.14-2000(GB 3836.14标准等同于IEC 60079-10)要求,可用类别、区域和组别三层概念来说明危险场所的划分。
1、爆炸性物质的分类
标准将爆炸性物质分为III类:
I类:矿井甲烷;II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III类:爆炸性粉尘(纤维或飞絮物)。
既首先要确定环境中存在着何类爆炸性物质,然后才按气体或粉尘的不同对危险场所进行划分。
2、危险场所的界定
按场所中存在物质的物态的不同,将危险场所划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
按场所中危险物质存在时间的长短,将两类不同物态下的危险场所划分为三个区,即:对爆炸性气体环境,为0区、1区和2区;对可燃性粉尘环境,为20区、21区和22区。
(1) 爆炸性气体环境
GB 3836.14-2000标准中规定: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 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在此,“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2) 可燃性粉尘环境
GB 12476.1-2000标准中规定: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 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对危险场所的界定,解决了危险场所划分中爆炸性物质存在的时间问题。那么,长时间存在或偶尔发生的时间概念又怎么界定呢?欧洲有关资料中也相应地给出了具体的规定,见表1。
表1:场所划分
危险物质 长期存在
(大于1000h/年) 正常运行时存在
(10-1000h/年) 仅在不正常时存在
(少于10h/年)
气体 0区 1区 2区
3、气体组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越大,其危险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可用*大试验安全间隙表示。同时,爆炸性气体、液体蒸气、薄雾被点燃的难易程度也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它用*小点燃电流 比表示。II类隔爆型电气设备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大试验安全间隙或*小点燃电流比,进一步分为IIA、IIB和IIC类。如表2所示。
表2: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组别与*大试验安全间隙或*小点燃电流比之间的关系
气体组别 *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 *小点燃电流比MICR
IIA MESG≥0.9 MICR>0.8
IIB 0.9>MESG>0.5 0.8≥MICR≥0.45
IIC 0.5≥MESG 0.45>MICR
4、温度组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是能被点燃的温度极限值。
电气设备按其*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组,使得对应的T1~T6组的电气设备的*高表面温度不能超过对应的温度组别的允许值。温度组别、设备表面温度和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如表3所示。
表3:温度组别、设备表面温度和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
温度级别IEC/EN/GB 3836 设备的*高表面温度T[℃] 可燃性物质的点燃温度[ ℃]
T1 450 T>450
T2 300 450≥T>300
T3 200 300≥T>200
T4 135 200≥T>135
T5 100 135≥T>100
T6 85 100≥T>8
5、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类、分级、分组示例表
类
和
级 *大实验
安全间隙
MESG
(毫米) 引燃温度(℃)与组别 备
注
T1 T2 T3 T4 T5 T6
T>450 450≥
T>300 300≥
T>200 200≥
T>135 135≥
T>100 100≥
T>8
II MESG=1.14 甲烷
IIA 0.9<
MESG<1.14 乙烷、丙烷、丙酮、苯乙烯、氯乙烯、氨苯、甲苯、苯氨、甲醇、一氧化碳、乙酸乙酯、乙酸、丙烯晴 丁烷、乙醇、丙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酸戊酯、乙酸酐 戊烷、己烷、庚烷、癸烷、辛烷、汽油、硫化氢、环己烷 乙醚、乙醛 亚硝酸、乙酯
IIB 0.5<
MESG<0.9 二甲醚、民用煤气、环丙烷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丁二烯、乙烯 异戊二烯
IIC MESG≤0.5 水煤气、氢、焦炉煤气 乙炔 二硫化碳 硝酸乙酯
内燃防爆车辆适用区域
2G级车辆 1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
3G级车辆 2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
2D级车辆 21区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
3D级车辆 22区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